全院师生:
2023年5月10日,学院组织开展了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第二次集中答辩工作,各答辩组听取员工答辩汇报,审阅文本材料,对毕业论文(设计)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质询,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,最终合议确定答辩成绩。现对答辩结果予以公布,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。
若对答辩结果有异议者请在2023年5月15日下午17点前向学院教学办提出查询,教学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。
地 点:格物楼C502
联 系 人:王 东老师
联系电话:023-49566975
各类答辩结果论文后续工作安排:
1.答辩结果为“修改复审”的论文,必须在5月15日前,按照答辩组意见修改,由指导老师审核后定稿,同时填写“答辩复审确定表”。
2.答辩结果为“重大修改复审”的论文,必须在5月15日前,按照答辩组意见修改论文,先经指导老师审核后,再由答辩组复审,复审通过则论文定稿,同时填写“答辩复审确定表”。
3.答辩结果为“未通过”的论文需继续完善论文写作,待学院后续统一通知。
4.修改完善定稿的论文,需按学院第一次答辩后发布的通知要求完善论文归档工作,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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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12日